学僧感悟 | 真理的“凡夫位”

2022-10-12

《金刚经》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得解脱。”指对实相体悟的深浅和相应的程度,来楷定修道位菩萨们的断惑情况,而安立了种种的阶位。其基础是甚深见,即中观正见,但是前提是先要了解“真理”。

佛教的“真理”就是诸法实相,是法的本来面目,远离一切虚妄分别的清净湛然。本自清净,本不动摇,本不生灭,能生万法但不住著一法的“空性”。然对此空性的理解,则各说纷纭,不论是阿含还是部派佛教,对此都有自己的认知,并且有自己依止证得空性的修学体系,由于根机和因缘的不同,所证得的“空性”程度亦有差异。因为没有破除“二我”之前,都未能达到究竟。真理是普遍存在的,从凡到圣,皆有权力探求真理证得真理。

于凡夫位的真理,就是自我追求的生命价值和奉行的人生信条,无非是五欲的满足。

父慈子孝,光耀门楣。几乎是大家的普遍认知,符合公序良俗,是社会赋予的责任,也是伦理的遵循,但是究其内涵,其实每个人都失去了自我,他们为了好口碑为了赢得别人的喝彩而拼搏,无非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的那份虚荣,是贪嗔痴的“君子”表现。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专横残暴是捍卫“自我”的直接表现,为了令自己坚持的“真理”得以实现,可以不惜付出一切代价,残忍的手段和酷刑惩罚与之所谓敌对的人,令自己凌驾于一切之上。但是他依然不知,他也是贪嗔痴的仆人,与前面相比较,贪嗔痴的表现则过于“任性”了。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看似佛系的生活,其实内心却充满了无奈,不论是怀才不遇还是壮志难酬,都以一种“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清高来自我慰籍。根本原因依然是他认为的“真理”没有得到实现,此处是贪嗔痴的“中庸”表现。

通过上述的几种情形,可以认识到“贪嗔痴”是凡夫内心所坚持的“真理”,它可以来自于我们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和社会经验,我们的生活态度和人生定位,也可以来自于父母师长赋予我们的殷切寄托……但无论如何还是错把自己的认知当成了自已终生奉行的真理,也是凡夫位迷的显现。从来没有对自己所坚持的所谓的“真理”进行反思或者怀疑,反而为其周旋,与之相应的则是永无休止轮回。

佛教的“真理”诸法实相,超越了如上的两种“极端”和“中庸”,是“诸所有相皆是虚妄”的真实写照。因为我们所执着的自体“我”和驰求的对象“我所”,无非是由于众生的业力“无而现”的种种“幻相”,当我们具备“空性见”,就可以不被其所转。如龙树菩萨所说:“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空性”是一切法的本质。洞达了空性,就能于世间百态了然于胸,以无所得的态度“游戏人生”,自然心如朗月自在如风,直至证得生命的圆满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