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僧感悟|清规丧仪中意义非凡的“提衣佛事”

2024-04-21

死亡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是生命的自然规律,每个人都必须面对。在清规中,丧葬仪式是非常重要的仪程,根据僧人生前地位的不同,有着不同的标准和流程,这在《敕修百丈清规》中住持章的“迁化”和大众章的“亡僧”篇里都有详细的规定,并占有大量的文笔。

丧葬仪式在中土和印度有着截然不同的风俗,佛法东流,中印文化的结合汇通,在佛教的仪式中表现的淋漓尽致,丧葬仪式更是其中的典型代表。王大伟在《宋元禅宗清规研究》中说到:“宋元禅寺中的丧葬礼仪,是糅合了中国传统丧葬传统,但却立根于佛教基本观念的新型丧葬模式。”不论是佛教还是世俗,由于中国人对死亡的重视,所以整个丧葬仪式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流程,本文所论述的“提衣佛事”,是隶属于清规中丧葬仪式里唱衣活动的一个环节,之所以把它提出来进行讨论,是想表达,在佛教的清规制度里,任何一个小的制度细节都包含了祖师们的广大智慧,表达了佛法的深邃与慈悲,更是对“礼”的运化。

一、何谓“提衣佛事”

“提衣佛事”在《禅林象器笺》里直接说到:“唱衣,亦名提衣。”而在《列祖提纲录》里则说到:“举迁化诸佛事内有唱衣时提衣佛事法语,愚曾徧索,古今缺如,然提衣之名,仍载诸目录。一以使后学,知法门有此大体,次待后来好古者补行。”

在《敕修百丈清规》住持章里的“唱衣”篇中,记载了一段维那念诵的文字,可以看做是“提衣佛事”的主要内容和思想:“维那念诵云:‘留衣来信,乃列祖之垂规,以法破悭,禀先达之遗范。今兹估唱,用表无常,仰凭大众念清净法身毗卢遮那佛云云。’毕,开笼出衣钵,依号排席上,请提衣佛事毕。”

大众章的“唱衣”篇中同样有提到相应的内容:“扛包笼,住持、两序前巡呈封记,于首座处请锁匙。呈过,开取衣物,照字号,次第排席上,空笼向内侧安。维那起身,鸣磬一下念诵云:‘浮云散而影不留,残烛尽而光自灭,今兹估唱,用表无常,仰凭大众,奉为某甲上座,资助觉灵,往生净土,念清净法身毗卢遮那佛云云。’”

通过《敕修百丈清规》中两段内容的描述,可以知道,“提衣佛事”是在唱衣环节中把亡僧的衣物从箱笼中拿出来,按之前排好的顺序依次排放在要拍卖的席子上,这样的一个在所有僧众面前公开举行的提衣的仪式。

而唱衣仪式则可以追朔到佛陀时代,《释氏要览》卷三中记载到:“律云:僧轻物,差一五法比丘,分与现前僧,为分不均故,佛听集众,先以言白众,和许,可卖共分(言五法者:不随爱、不随嗔、不随痴、不随怖、知得不得,亦名五德)。”在《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卷二里记载:“唱衣,昔世尊在日,古佛示迹,号乌波难陀比丘,好聚敛衣盂,身死之后,佛令集众,以所畜之物,尽情估唱。使现前比丘,观前人悭鄙,为他人所积。因兹,有证二果者,对治他缘,修己行。”并且“所有法衣,不唱,当分留与嗣法弟子。”

可见,这一佛事活动不仅在解决亡僧遗物,更有着甚深的表法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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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义非凡的“提衣佛事”

通过上面对清规丧葬活动中“提衣佛事”的了解,可以进一步发掘祖师们在制定清规时的良苦用心以及无处不在的对法的尊奉的制度细节,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详细分析解读。

首先,施亡者安慰与超拔,如《法句经故事集》中记载的一则“往生成昆虫的比丘”的故事。在佛陀的时代,舍卫城有一位名叫提沙的比丘。某日,他得到了一些极为珍贵的袈裟,心中满是欢喜,计划着次日便穿上它们。然而,在当天夜里他就往生了。由于他对这些袈裟的过度执着,他在离世后竟化为一只虫子,住在袈裟的褶皱之中。由于无人继承提沙的遗物,其他比丘决定将这些袈裟进行分配。就在他们准备分割之际,那只虫子因愤怒而发出凄厉的哭吼:“他们正在毁损我的袈裟!”此时,佛陀运用神通之力,听闻了它的哀鸣,便建议比丘们暂缓七日再行处置。七日之后,原本属于提沙的袈裟被分给了其他比丘。事后,佛陀解释了为何如此建议的原因。提沙在临终之际,对袈裟的执念使他在离世后的数日内化身为昆虫,并住于其中。当比丘们欲处理这些袈裟时,他在袈裟内四处奔走,备感痛苦。若当时袈裟被处理掉,他会因为对比丘们的极端怨恨,而堕入到更为苦难的境界当中。现在,得益于他过去的善业,他现已转生至幸福的境界。这时,佛陀才允许比丘们处置这些袈裟。此外,佛陀郑重告诫众比丘,过度的执着如同铁锈侵蚀铁块一般,亦能摧毁一个人的精神,使其堕入更低等的生命形态。比丘们应当避免沉迷执着于四食(即段食、触食、思食、识食),因为执着会严重阻碍修行的进程。

这则故事里佛陀告诫比丘们不要执着,执着是非常危险的。僧人们在面对自己财物的时候,无有所执还好,若是对生前所有物还有所执着,就会障碍他的往生之路,在这个过程中若再生起嗔恨心,就会堕落到更差的生命形态当中。清规中在唱衣的时候单独对“提衣”环节进行佛事唱念,就是对亡僧施与的一种安慰与超拔,使其放下执着,即“以法破悭,禀先达之遗范。”并通过大众念诵的力量使亡僧的品位更进一步,“资助觉灵,往生净土,念清净法身毗卢遮那佛云云。”

其次,清净亡物。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死亡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而又充满禁忌的话题。在丧事处理中,如何处理亡者留下的物品,尤其是衣物,更是一个讲究颇多的问题。这些衣物,通常被视为亡者最后的“遗物”,承载着他们的记忆和情感,但同时也可能带有一些人们不愿面对的“晦气”。作为亡者留下的衣物,若直接拿回去保存,多少还是有一些忌讳,但通过佛事的念诵加持,可以使得这些亡物得到净化,去除对死亡的晦气,不仅是对亡者的尊重和怀念,也是生者寻求心灵安慰的一种方式。竞拍者在参与唱衣活动时,就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可以安心地参与竞拍这些衣物,体现了人们对亡者的尊重,对生命的敬畏,以及对佛法的信仰。

三、令见者熄贪。

在《释氏要览》卷三中记载到:“佛制分衣本意,为令在者见其亡物分与众僧,作是思念,彼既如斯,我还若此,因其对治令息贪求故。”《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卷二里也说到:“使现前比丘,观前人悭鄙,为他人所积。”从而“对治他缘,修己行”可见,“提衣佛事”还有着令现前僧众熄灭贪念的表法作用。

四、神圣性与合法性,神圣性与合法性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相互影响、相互塑造的。

亡僧物在其主人往生以后,其所属权由寺院保留,寺院通过举行“提衣佛事”这样公开公正的具有神圣性的佛事活动之后,在分配这些衣物的时候就具有了一定的合法性;而这些具有合法性分配的亡僧物,从某种意义上也成为了具有神圣性的法物,作为对生者的警醒,“今兹估唱,用表无常。”

五、意义大于形式。

在整个“提衣佛事”的过程中,每一件衣物都不仅仅是一件物品,更是一份情感的寄托,一个连接的纽带,它既是对亡者的怀念和尊重,也是对生者心灵的抚慰和净化。通过“提衣佛事”的举行,亡僧的一件件衣物被陈列出来,人们得以在生与死之间找到一种平衡,一种连接,一种永恒的情感纽带,即是“留衣来信,乃列祖之垂规”的具体展现。一种以“法”为纽带的宗教意义上的传承关系,在“法”的背景下,师与徒,僧人与寺院,彼此之间构成了紧密的、稳固的、坚实的系统关系,使寺院对于亡僧的丧事负有一定的责任,如“亡僧绝无衣钵可唱,庵门当与结缘津送。”

总之,通过对清规丧葬仪式中“提衣佛事”的了解,可以看到祖师们在制定清规时的细致入微和良苦用心。在对亡僧遗物处理的过程中,通过具象的佛事活动表达出佛法甚深的义理,有对亡者的慈悲与尊重,更有对生者的教诲和启迪。

在“提衣佛事”中,我们看到了对亡者的安慰与超拔,清净亡物更是对生者的心灵净化与启示,以及对佛法的虔诚信仰,并且通过对亡僧物的观照,而达到对悭贪的去除。这些元素共同构成了这一仪式的神圣性和合法性,使其不仅具有宗教意义,更有人文价值。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提衣佛事”并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是一种精神的传承和文化的积淀,它让我们在生与死之间找到了平衡和连接,通过“法”的维系,形成紧密、稳固的关系,不仅是我们作为个体僧人的需要,更是我们作为社会成员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王大伟:《宋元禅宗清规研究》,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3.9,第296页。

[2] 【日】无着道忠:《禅林象器笺》卷十九,《补藏》第19册,第572页上。

[3] 清·行悦:《列祖提纲录》,《新纂卍续藏》第64册,第2页下。

[4] 元·德辉:《敕修百丈清规》,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1.7,第90页。

[5] 元·德辉:《敕修百丈清规》,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1.7,第177页。

[6] 宋·道诚:《释氏要览》卷三,《大正藏》第54册,第309页中。

[7] 宋·惟勉:《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卷二,《新纂卍续藏》第63册,第613页上。

[8] 参见【斯里兰卡】达摩难陀著、周金言译:《法句经故事集》,苏州:弘化社出版社,第253页。

[9] 元·德辉:《敕修百丈清规》,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1.7,第90页。

[10] 元·德辉:《敕修百丈清规》,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1.7,第177页。

[11] 宋·道诚:《释氏要览》卷三,《大正藏》第54册,第309页下。

[12] 宋·惟勉:《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卷二,《新纂卍续藏》第63册,第613页上。

[13] 元·德辉:《敕修百丈清规》,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1.7,第90页。

[14] 元·德辉:《敕修百丈清规》,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1.7,第90页。

[15] 元·明本:《幻住庵清规》,《新纂卍续藏》第63册,第587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