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五时八教
2021-11-11
判教又称教相判释,是对佛教义理条分缕析、分门别类的梳理与阐释,使浩繁的教义得以系统化,使学人的修习有所依循。正如《法华玄义》卷十中所云:“若能精知教相,则识如来权实二智也。教义甚深,其略如是。”判教早在印度佛教中就已出现,散见于诸经论中,如顿渐二教、大小二乘、三时教的判摄等等。
及至中国,祖师大德依据经论和自身的修证以及对经义的理解,对于佛陀一代时教有种种不同的判释。南北朝诸师有“南三北齐”的判教,隋唐时期八宗林立,判教更是成为立宗的重要条件之一,以此彰显自宗的独特性与殊胜之处。诸宗判教各异,其中犹以天台宗的“五时八教”最为完备,对后世影响最为深远。无怪乎高丽沙门谛观大师对天台判教有“罄无不尽”的赞叹。
五时八教的判教理论最早见于智者大师的著作中,而“五时八教”作为一个词组的名称则出现在后世天台宗的著述里。五时是对一代时教在时间顺序上的划分,分别是华严时、阿含时、方等时、般若时、法华涅槃时。又立足于如来应机施教,藕益大师开演出了“通五时”之说。天台判教中的“八教”分为化仪四教与化法四教,化仪四教是依照佛陀设教的形式而将一代时教分判为顿、渐、秘密、不定;化法四教是根据佛陀说法的内容判摄为藏、通、别、圆。化法四教中每一教都有各自独特的教义与观法,四教的不同主要是由于佛陀应机施教,应众生的根机而说相应的法门,因此体现出了差异性。
古德云:“化仪无体以化法为体。”这是因为化仪四教只是佛陀说法的形式,而化法四教才是对佛陀说法的内容和思想的归纳,化仪四教与化法四教是表里关系,或者说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教观纲宗》云:“八教者:一顿、二渐、三祕密、四不定,名为化仪四教,如世药方;五三藏、六通、七别、八圆,名为化法四教,如世药味。当知顿等所用,总不出藏等四味。”在辨析化仪与化法两种四教的关系时,《教观纲宗》的作者藕益大师运用了“药方”与“药味”进行譬喻,生动的说明了二者在判教中所侧重的不同面向。
智者大师的判教在中国佛教思想史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针对佛陀一代时机在时间、方式与内容上进行了完整的判摄,容受不同的根机差异和与之相应的教观,最终以阐扬诸法实相的圆教思想作为一代时教的归趣,更重要的是将对佛法的观修落实在日常生活之中,使之成为当下身心的实践。
文章|安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