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文选|身披一袭袈裟,可遮尘世繁华——简说僧服之古印度时期

2024-04-23

“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与出家人同舍饰好”。

僧服起源于印度,律中记载,佛陀最初规定割截三衣为僧众的法服,比丘须善受、持蓄,比丘尼另加二衣,此为沙门释子常服。

具律典记载僧团中最先出现的为粪扫衣,粪扫衣为世人所弃之衣,比丘拾取浣染补治后即可着用。后又有檀越因故欲施衣与僧,后佛制开许檀越施衣与比丘檀越施衣有二,即时施与非实施,此二种施衣,即为僧众能安心办道,不为俗事所累,有能给予众生种福、培福之机。

随着僧团的发展,僧人或着粪扫衣、或着檀越施衣等为随缘而受,因此,所着衣服出现诸多问题。因沙门释子的衣着无法与外道、俗众区分。据《十诵律》记载,频毗沙罗王曾把外道梵志误当成了佛教僧人,而欲行礼拜,被大臣劝止。因此王向佛陀提出要求:“愿令僧衣与外道衣异,使可分别”。 世尊出王舍城,南方人间游行,中道见有田善能作事,畦畔齐整而问阿难言,过去诸佛衣相如是,如我今日,以刀割截,成沙门衣,不为怨贼所劫,此是解脱服、福田之衣。从今依此制作衣相,并教诸比丘如实制衣,《增辉记》云:“田畦贮水,生长禾苗,以养形命,衣相福田,润以四利之水,增其三善之苗,养以法身之慧命也,释其名者,服上谓之曰衣,衣者依也,故衣以蔽寒暑也,经律皆名袈裟”。此为僧团规定所着服饰的最初因缘制意。律典中安陀会、郁多罗僧、僧伽梨是佛陀最初确立三衣为僧众的法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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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由于比丘接受诸多供养、施僧的衣物,人间游化时多为物累,有损出家众的威仪形象招至讥嫌,且增长贪心、不利修行,世尊亲自于夜寒初中后夜次第取三衣重着因制三衣,佛言当来善男子不忍寒苦,畜三衣足不得过。最后集比丘僧 “自今已去,听诸比丘蓄三衣,不得过蓄”的规定。比丘尼除三衣外,另加僧祇支、厥修罗,则有五衣。  

僧服之制定及使用等是由从制到开的演变发展过程,是佛陀随顺众生不同报体所需而制开合不同,总摄为制衣及听衣两类。制衣,佛制出家僧众必须持有蓄之,如僧众之三衣,尼众之五衣,不受持之则得罪。听衣,随自身客观所需、依据实际情况而蓄,如长衣,百一资具,不畜之则无罪也。以上两者合称二衣。

关于僧服制法,诸部律论中有明确说明:“三衣并须割截,财少难辨,则听揲叶,五条一种,复开襵叶”。先割截成片,而后缝缀,以标示田相为法,故又称为割截衣,做割截福田相,为其不能再供其他贩卖贸易之用;亦是对衣物舍弃欲心,并去除盗人夺取之念。对于僧服颜色在诸律中各有异说,大抵不出 三种“坏色”之说,即以青色、黑色、木兰色,亦称之为“坏色、不正色”为如法色。对于僧服衣量的规定,诸部律中记载略有不同,然而,每个人的报体不等,所需衣量难以统一划分,因而律中有制“不定尺寸,度身而衣,取足而已。对于僧服披搭之法,律中没有明确记载,后依据所见佛像的披搭袈裟,以及经律及疏中有明,僧衣披搭常见有“偏袒右肩、通肩式”。

“三衣是贤圣沙门的标帜,非俗人可用,执持即是少欲少事”。古印度时期佛教的僧服制度形成一套独特的体系,从最初的粪扫衣到最后的制听衣,诸部律中均有详细的记载,从出家人的生活规则变化中反映出出家人修行的内涵。

佛教僧衣不仅具有如遮耻、保暖、有别俗人与外道着衣的功能。又此衣是修佛道者之衣,不为邪所倾故,不为见者生恶,能离染灭烦恼,离世俗者之衣也,沙门释子穿之则是行慈悲者也。更于世之田畴,且其德为世之福田而受供养也。